一、招生原則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立德樹人、服務戰略、供需適配、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招生類型與招生學科
碩士研究生按學位類別分為學術學位碩士和專業學位碩士,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和非全日制碩士,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碩士和非定向就業碩士。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2027年我校在40個學術學位一級學科、21個專業學位類別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體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誠實守信。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3.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經相關專業機構認證的國(境)外教育機構合法學歷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以下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①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的10門專業課程成績單,或提供與報考學科相關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或10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單。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為第一作者)。
成績單與學術論文在復試時提交審核,如復試前考生可提供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則等同于滿足①②項材料要求。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不得報考碩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國家教育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研究生。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第(一)項中1、2、4的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四、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嚴格核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1.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報名期間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我校擬招生人數(不含推免)為參考計劃,錄取時將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計劃數、生源情況和學科發展需要等,對招生數進行增減調整。
2.報名時間:預報名時間為2026年10月9日-10月12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正式報名時間為2026年10月15日-10月24日,每日9:00-22:00。
3.報考點選擇。考生要正確選擇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報考點由省級招生委員會統籌設置,具體要求可查詢各省招考院網站。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由考生戶籍所在地做好考生報名兜底服務保障。
原則上哈工大報考點(代碼2301)受理報名范圍為哈爾濱市報考哈工大的非管理類聯考的統考考生(即就讀學校在哈市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戶口或工作地在哈市的往屆考生)和所有報考我校的強軍計劃考生。最終受理范圍將以2027年報考點網報公告為準。
4.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
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5.報名期間部分考生需根據我校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考生對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和確認,報名結束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
(三)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逾期不得補報。審核通過的考生應按規定參加復試考核,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五、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6年12月19日-12月20日。
初試科目詳見招生目錄中有關考試科目的設置。全國統一命題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管理類綜合能力。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全國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公布。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組織,自命題科目的參考大綱由各學院、學部、校區(以下簡稱學院)公布。
報考強軍計劃的考生的初試科目與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的初試科目相同。
初試成績將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公布。
2.復試。我校積極推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選拔,自主劃定復試基本線。各學科在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科的復試資格線。初試成績滿足復試資格線的考生可參加復試。具體復試要求、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詳見各學院在復試階段公布的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3.加試。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由相關招生學院確定。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資格審查。我校組織專人對考生報名信息和提交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審查內容包括且不限于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專業機構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態度、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誠實守信等方面的現實表現,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通過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
我校在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黑龍江省招生委員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最終錄取名單以上報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的信息為準。錄取通知書一般在當年7月份發放。
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我校202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只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含深圳校區的校企聯培、華為專班、與港理工合作辦學)。具體招考數量及生源省份以當年國家下達計劃為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具體要求根據教育部的統一政策確定,考生可向當地省級教育部門主管少數民族事務的辦公室進行咨詢。
九、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我校202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只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含深圳校區的校企聯培、華為專班、與港理工合作辦學)。具體招考數量以當年國家下達計劃為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可以申請報考。〔“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十、非定向就業與定向就業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1.我校全日制碩士(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除外)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
2.我校非全日制碩士只招收定向就業考生。
3.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均須錄取為定向就業。
4.被我校錄取的定向就業考生,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5.定向就業學生在校期間不轉人事和檔案關系,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按定向協議書內容執行)。
十一、學費及基本獎助學金
1.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均需繳納學費。
2.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學費標準參見:https://hitgs.hit.edu.cn/2026/0920/c17352a401840/page.htm。
中外合作辦學研究生、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參見相關學院招生簡介。
3.基本獎助學金參見《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助學金管理辦法》http://hitgs.hit.edu.cn/2026/0727/c17343a398435/page.psp。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參與學校獎助學金評定。
我校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還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三助”津貼和各類專項獎助學金等。
十二、基本修業年限
我校碩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為2-3年,具體參見2027年統考碩士招生目錄。
十三、其他事項
1.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和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
威海校區和深圳校區各學科研究生招生工作,原則上依托校本部相應學科開展,實行“方向單列、統一考試、計劃單列、分別錄取”。被錄取到研究方向標注“威海校區”或“深圳校區”的學生,后續全過程管理由對應校區負責。
2.鄭州、蘇州、重慶、青島等人才培養基地與未來工學院
哈爾濱工業大學鄭州高等研究院、蘇州高等研究院、重慶研究院、青島創新發展基地等人才培養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和未來工學院招收校企聯合培養專項碩士研究生。專項碩士研究生培養按照“1+2”方式進行,即1年左右在學校完成課程學習,2年左右在企業完成專業實踐、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具體階段劃分以各專項要求為準)。“入企開展專業實踐”是專項研究生必須完成的“專業實踐”環節。
鄭州基地、蘇州基地、重慶基地依托部分學院招生。青島基地依托威海校區招生。未來工學院的考生在錄取后將根據報考學科專業方向所在學院進行學籍劃撥與后續管理。
具體情況見相關招生簡介。
鄭州基地:http://zri.hit.edu.cn/qrzyjszs/list.htm
蘇州基地:http://sri.hit.edu.cn/zsxx/list.htm
重慶基地:http://cri.hit.edu.cn/15729/list.htm
青島基地:http://qri.hitwh.edu.cn/yjyyw/list.htm
未來工學院:http://ees.hit.edu.cn/19223/list.htm
3.中外合作辦學等其他專項具體情況詳見相關招生簡介:https://yzb.hit.edu.cn/2026/0930/c22281a402276/page.htm
4.考生應對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在報考或錄取期間被查實,取消其報考、錄取等資格;在學期間被查實,取消其學籍;畢業后被查實,學校將按規定撤銷其已獲得的學位證、畢業證。
5.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招生目錄中公布的參考書目僅供參考,不作為命題依據。
6.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申請住宿,校本部原則上2-4人間,住宿標準上限為2000元·生/學年。住宿期限以基本修業年限為準,對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研究生,學校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校企聯培學生住宿依據培養模式另行安排。威海校區、深圳校區結合校區實際情況,提供住宿保障。我校對于錄取的非全日制碩士生不安排學生宿舍。
7.研究生就業情況詳見我校就業指導中心網站:http://career.hit.edu.cn
8.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執行。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批同意后,最長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9.在讀研究生不允許同時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10.本章程由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我校相關文件為準。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文件,按照最新的政策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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