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云南省自考轉考條件、手續及網上轉考流程
2026-05-16 來源:教育在線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包含費用、分數等具體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試相關部門公告、院校公告、報名系統提示為準。
從2016年1月1日起,云南省省際轉考的檔案統一實行電子轉考。對于在2026年考慮轉考的考生來說,了解這些信息尤為重要。

轉考是指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開云南繼續參加考試的情況,可以申請辦理轉考手續。需要注意的是,轉考者必須在轉入地參加并取得一門以上的成績。同時,轉出時須將轉出地所考的所有科目一次性轉往轉入地,不允許只轉一門或者其中幾門,檔案一經轉出,將不再接受轉入申請。
轉考范圍包括:省內轉考、外省轉入和轉出。
辦理范圍
面向省內省外生。
辦理時間
轉出:2月上旬至2月底、8月上旬至8月底(工作日)
轉入:3月中旬至3月下旬、9月中旬至9月下旬
轉考手續
一、個人辦理
(1)省內轉考(含轉入班)
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持新舊準考證和身份證到省辦提出申請,由省辦回收舊準考證,并出具簽章的《云南省省內轉考成績證明》。然后前往轉出地提取檔案,送交轉入地辦歸檔。
(2)班轉入
班確因困難不能繼續以脫產形式學習的,可在征得同意的情況下在區(縣)辦辦理。填寫《班轉考申請登記表》,并在辦同意簽章后送交省辦辦理轉考手續,最后將省辦出具的《省內轉考證明》以及檔案交到區(縣)辦歸檔。
二、集中辦理
(1)省內轉考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新舊準考證和身份證到轉出地辦提出申請,由當地辦集中到省辦辦理轉考手續。轉出地辦須向省辦提供轉考相關材料(新舊準考證、全部身份證),經審核后,由省辦出具簽章的《省內轉考證明》。在轉出地辦提取檔案和《省內轉考證明》送交轉入地辦歸檔。
(2)班間轉考
班需要轉到其他班脫產學習,需填寫《班轉考申請登記表》,向原辦提出申請,在經辦同意簽章后,自行到轉入辦辦理轉考手續。轉入手續由轉入辦集中到省辦統一辦理,轉入辦需要向省辦提供《班轉考申請登記表》和新舊準考證。
(3)外省轉入
外省轉入云南省并在云南省參加考試的,必須在云南省取得不少于5門的成績證,方可申請轉考(戶口遷移者、軍人或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變動、被普通或中等錄取者除外)。辦理轉考的考生持轉出地辦出具的《轉考介紹信》和身份證到轉入地辦提出申請,填寫《外省轉入申請登記表》。由轉入地辦集中到省辦辦理轉考手續,經審核通過,省辦出具簽章的《云南省外省轉入成績證明》,并領取外省轉入的檔案。
(4)轉出
云南省轉外省的,應到轉出地辦提出申請,并填寫《云南省轉出申請登記表》。轉出地辦須將全部檔案和一起上交省辦,由省辦開具轉往外省的《云南省轉外省成績證明》作為備查依據,轉移由省辦通過機要形式遞送,可到檔案所在地辦開具《云南省轉考介紹信》前往轉入省辦理轉考。
注意事項
1.各級辦下半年接受轉入檔案截止時間為轉出:8月底,轉入:9月中旬至9月下旬。申請省內轉考的,須在辦理轉考手續后及時將檔案和《省內轉考證明》送交轉入地辦。
2.轉入地辦收到轉入的檔案后,應認真核對省辦開具的轉考證明和檔案袋內的全部材料,確認無誤后立即為該生歸檔。
3.申請轉外省的若存在以下情況不允許辦理轉考手續。
(1)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紀律被停考期間,成績不得轉出;
(2)已經取得我省某專業全部成績的,須在我省辦理畢業手續,成績不得轉出。
4.省內轉考轉考后,原準考證作廢,不再使用。
5.申請轉外省的,我省檔案一經轉出,將不再接受轉入申請。
以上是2026年云南省自考轉考條件、手續及網上轉考流程的相關內容,具體安排以官方發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