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告
江西
創辦日期:1988年
主辦內容:成人高考、自學考試
單位屬性:公辦
主管單位:江西水利電力大學
電話:15979110377 0791-88307340
網址:https://adult.juwp.edu.cn/index.htm
郵箱:jxjy@juwp.edu.cn
地址:南昌市天祥大道289號江西水利電力大學明理樓(教學北大樓)繼續教育學院
院校概況
江西水利電力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是學校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非學歷教育的責任部門。學院于1988年經國家水利部批準開始舉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依托學校辦學資源,現開設水利水電工程等24個本科專業和建筑工程技術等8個專科專業,舉辦“專升本”“高起本”“高起專”等辦學層次的學歷繼續教育。學院先后在江西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貴州省、湖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浙江省、福建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遼寧省、海南省等省(自治區)設立校外教學點。截至2025年3月,學院設有校外教學點12個,其中省內9個,省外3個,現有在籍學生10000余人,累計為社會培養畢業生53000余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2014年被省考試院批準為自考主考院校以來,依托學校的優良辦學條件和雄厚辦學實力,多方探索辦學模式,積極適應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綜合改革試點、大自考等改革,培養了工程造價管理、會計、工商企業管理、建筑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等各類專業的畢業生,畢業生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深受用人單位好評。2019年獲批工程管理(專升本)主考專業,認真履行主考學校職責,為加快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學院依托學校特色優勢,面向校內外舉辦以提升受教育者政治素質、專業素質、職業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滿足個人興趣等為目的的各類培訓、進修、研修、輔導等活動。學院現為水利部水利干部培訓機構、國家水情教育基地、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江西省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江西省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考點。學院堅持“培訓資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培訓對象受益最大化”的培訓理念,廣泛開展水利電力行業特色培訓、紅色研學+、高(中)職師資能力提升培訓、企業人力資源開發職工綜合素質提升培訓、各種定制培訓、專項能力考核等。逐步形成了以水利電力行業培訓為主、高(中)職教師能力提升培訓為輔,兼顧企事業單位人事培訓、定制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的多元化培訓體系。近五年來,成功舉辦南南合作——中國基于領域綜合管理智慧農業培訓考察團(尼日利亞涉外培訓班)、全國水文局領導干部理論培訓班、全國縣市水利局長示范培訓班、江蘇省揚州市河長制工作高質量發展培訓班、江西省高等級航道事務中心港航專業知識培訓班、中國安能集團公司職工轉職員培訓班、福建省福清龍華職業中專學校行政管理干部高級研修班等50余期培訓項目,得到培訓單位和學員一致好評。前進中的江西水利電力大學繼續教育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繼續教育辦學規律,持續提高繼續教育辦學質量,積極拓展非學歷教育辦學渠道,努力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需要提供堅實保障,為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建設學習型大國和學習型社會目標作出更大貢獻。

關于做好南昌工程學院學歷繼續教育2024屆(春)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及查重工作的通知

2023-09-05來源: 教育在線

各校外教學點:

為進一步規范學歷繼續教育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管理,保證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職成〔2022〕2號)和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畢業論文查重工作的通知》(贛教職成字〔2020〕49號)等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現就做好我校學歷繼續教育2024屆(春)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設計(論文)工作

1.對象

我校學歷繼續教育2024屆(春)本科(專升本、高達本)畢業生。

2.開展形式

具體開展形式由各校外教學點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校外教學點須在9月9日前將本教學點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施方案(參考格式見附件1)電子稿及紙質稿報學院。

3.時間安排

(1)布置階段: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5日

各校外教學點以專業為單位開展畢業設計(論文)布置、學生確定題目等。

(2)撰寫階段:2023年9月16日-2023年11月15日

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撰寫,各校外教學點做好日常督促、檢查工作。

(3)答辯階段: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30日

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答辯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答辯,成績按零分計。

(4)錄分階段:2012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將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錄入教務系統。

(5)材料上報階段: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5日

各校外教學點完成學生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的整理、上報及存檔工作。

4.要求

(1)各校外教學點要安排指導老師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選題進行指導,學生選題必須與本人所讀專業相關,不得跨專業選題,原則上一人一題。

(2)畢業設計(論文)格式要嚴格按照《南昌工程學院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范》(附件6)要求執行。

(3)各校外教學點需將自行聘請的指導教師相關資料(身份證、職稱證等),畢業設計(論文)紙質版材料裝畢業設計(論文)袋(另發)等材料歸檔保存,備查。

(4)各校外教學點要加強畢業論文寫作學術誠信教育,教育和引導學生恪守學術誠信,遵守學術準則。指導教師在論文評定過程中應嚴格查處論文抄襲行為,無論任何環節發現論文有抄襲行為者,當即取消其寫作資格,成績評定為不合格。學院后期將對畢業設計(論文)終稿和查重率進行抽查,如果學生采用不正當手段降低查重率,一經發現取消此次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5)畢業設計(論文)用于申請畢業,如申請學士學位,則須在畢業之日起半年內申請學位,另行完成學位論文的撰寫(以屆時通知為準)。

二、畢業設計(論文)查重工作

1.檢測系統

維普論文檢測系統。

2.查重時間

2023年10月1日-11月30日。

3.查重檢測要求

重復率必須R≤30﹪(注:R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檢測論文(設計)與非本人學術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數占全文的百分比)為檢測合格,否則需按提示修改論文,再次進行查重檢測。

學院在維普論文檢測系統為本科畢業生提供兩次免費查重機會。具體方法參照《維普論文檢測系統操作手冊》(附件7)。

三、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的上報

(一)2023年9月20日前報送以下材料(先按專業再按學號順序排序)

1.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匯總表(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

2.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安排表(附件3)紙質版和電子版。

(二)2023年12月15前報送以下材料(先按專業再按學號順序排序)

1.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表紙質版掃描件(附件5)(命名方式:學號+姓名+專業.pdf)統一放入“XX校外教學點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表”文件夾中。紙質版裝訂在畢業設計(論文)封面頁后面。

2.畢業設計(論文)電子版(命名方式:學號+姓名+專業.doc),統一放入“XX校外教學點畢業設計(論文)”文件夾中。畢業設計(論文)紙質稿各校外教學點自行保管,備查。

3.維普論文檢測系統原文對照報告電子版(命名方式:學號+姓名+專業.pdf),統一放入“XX校外教學點畢業設計(論文)查重檢測報告”文件夾中。簡潔版查重報告紙質版加蓋校外教學點公章后郵寄至學院。

4.畢業設計(論文)單科成績表(附件9)電子版和紙質版。

5.2024屆(春)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查重情況登記表(附件10)電子版和紙質版。

以上材料zip壓縮打包,壓縮包用“南昌工程學院學歷繼續教育XX校外教學點2024屆(春)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材料”命名,電子稿發至郵箱jxjyhs nit.edu.cn,紙質稿須由校外教學點負責人簽名,并加蓋校外教學點公章后郵寄至學院。

四、聯系人及方式

聯系人:顧老師0791-88307907,郵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開發區昌東鎮天祥大道289號南昌工程學院教學北樓A306(只接收EMS郵政和順豐速運)。

附件1.XX校外教學點2024屆(春)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實施方案參考格式

附件2.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匯總表

附件3.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安排表

附件4.畢業設計(論文)封面

附件5.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表

附件6.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范

附件7.維普論文檢測系統操作手冊

附件8.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標準

附件9.畢業設計(論文)單科成績表

附件10.2024屆(春)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查重情況登記表

南昌工程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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