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立德樹人、服務戰略、供需適配、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6〕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
(一)我校招生學科專業、學位類型、學習方式等詳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校網站公布的《南開大學202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二)我校推免招生學科專業,詳見“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各學科專業的擬招生人數(不含推免生)以及我校公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數均為根據以往生源情況所做的預估數,實際錄取人數將根據上級部門實際下達計劃數、推免生實際錄取情況、統考合格生源等情況,報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同意后進行調整。
(四)我校2027年大部分學術學位專業按一級學科招生,專業學位專業按專業類別招生,入學后對應的培養專業見《南開大學202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培養專業對照表》。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誠實守信。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不得報考碩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國家教育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研究生。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入學日期一般為9月初,具體日期請以當年錄取階段發布的通知為準)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經相關專業機構認證的國(境)外教育機構合法學歷學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以下兩類人員可以按照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人員。
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指在網上報名截止之前獲得本科結業證書但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對于在網上報名時僅獲得本科結業證書,在復試前又獲得了本科畢業證書者,復試時仍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下列專業學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名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含EMBA)、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以及工程管理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物流工程與管理(代碼為125604)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中1、2、3項的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工作經驗時長為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之日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各領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含臨床醫學下設二級學科)專業的考生報考;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制口腔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考生同時應符合國家西醫執業醫師資格報考條件。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入學前須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根據上級文件相關規定,正在進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已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的人員不得報考臨床醫學及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退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自退出之日起3年內不得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三)其他報考規定:
1.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具體要求詳見《關于有研究生學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提供證明材料的通知》(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報名欄目)。
2.在《南開大學202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一欄標注國際合作項目的我校部分招生專業(研究方向),相關事宜應向報考學院咨詢。
3.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其錄取類別均為定向。考生在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報考類別”應選擇“定向就業”,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不能提供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對于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但在網報系統中報考類別選擇“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接受在錄取時錄取類別為“定向”,且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否則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內容詳見《關于碩士報考類別“定向”“非定向”的說明》(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報名欄目)。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南開大學不接受單獨考試方式報考的考生。
5.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下簡稱“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僅面向全日制各專業招生,非全日制專業不得報考。
我校骨干計劃分為兩類:南疆高校教師專項和普通骨干計劃。南疆高校教師專項招生對象不限地區、不限民族,普通骨干計劃錄取考生中漢族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20%;普通骨干計劃鼓勵考生報考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7/08/09/10)類專業,該四類招生計劃原則上占普通骨干計劃總計劃比重不低于65%。
報考骨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骨干計劃錄取(南疆高校教師專項除外)。
關于骨干計劃招生的其他相關事宜詳見《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問題解答》(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骨干計劃欄目)。
6.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僅面向全日制各專業招生,非全日制專業不得報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關事宜詳見《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問題解答》(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退役士兵計劃欄目)。
三、報名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預報名時間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按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
2.報考點選擇。
(1)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2)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3)在天津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的報名公告選擇報考點。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不含單獨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項目之一,服務或履約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4.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5.報考有關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并在報名時填報。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可以申請報考。
(2)其余專項計劃,執行相應文件規定。
6.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7.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我校免初試招生計劃僅面向全日制各專業招生,非全日制專業不得報考。
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逾期不得補報。
我校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8.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截止規定日期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資格自動失效。
9.報考我校的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化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準備。
10.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相關政策要求、報名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情形,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11.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
(二)資格審查
1.我校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如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2.考生可在報名期間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交學歷(學籍)認證材料(具體要求請隨時關注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3.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申請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四、初試
(一)初試科目
1.我校招生學科專業考試科目詳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校研招網公布的《南開大學202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2.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
(二)初試時間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外國語
12月20日上午8:30-11:30 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業務課(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報考南開大學文學院藝術類的考生請仔細閱讀《關于報考南開大學文學院藝術類2027年碩士研究生的溫馨提示》(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報名欄目)。
(三)考生在考前憑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五、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用于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
(二)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依據國家分數線劃定,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議確定。
(三)我校不做破格復試。
(四)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對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人數組織復試。學院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在學院網站公布。
(五)我校在復試期間嚴格采取人證識別、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資格的復審。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六)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跨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除外)無需加試。
(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九)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調劑
(一)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開展調劑工作。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接受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
(二)我校在調劑工作開始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
七、錄取
(一)我校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市招生委員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以及考生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考試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具體計算辦法在我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中公布。
(三)定向就業的考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我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通過面談、函調、派人外調等方式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函調的考生個人鑒定、現實表現材料等,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經相關專業機構認證的國(境)外教育機構合法學歷學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七)擬錄取考生于入學報到后,按照我校相關安排,統一進行體檢,并按標準繳納體檢費。我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并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確定體檢要求。
八、信息公開公示
(一)報名前,我校在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
(二)在復試(含調劑)、錄取階段,我校在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以及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
對報考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后,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報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將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上傳至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s://yz.chsi.com.cn/zsgs)進行公開。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我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
九、違規處理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校將依法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十、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我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一、學制
南開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3年。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以其入學當年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制為準。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最長修業年限為基本修業年限延長1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最長修業年限為基本修業年限延長2年。
南開大學2027級碩士研究生學制查詢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學費及學制欄目。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
十二、學費、住宿和校區
1.學費:
所有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按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各專業具體學費標準查詢網址: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學費及學制欄目。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
2.住宿:
研究生實行住宿申請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可申請校內住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內住宿。住宿期限按照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制執行,對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碩士研究生,學校不再安排住宿。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住宿費為800—1200元/生·學年。如遇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政策,則按新規定執行。部分專項計劃、聯合培養項目等學生的住宿以對應項目的培養方案或招生說明為準。
3.招生學院所在校區:
招生學院所在校區詳見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招生目錄一欄《南開大學各招生學院所在校區列表》。因教學科研、資源調配等需要,部分學生培養所在校區、住宿所在校區可能與招生學院所在校區不一致,請以實際安排為準。
十三、戶籍和就業手續
1.戶籍: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戶籍是否轉入由考生自定。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接收戶籍的轉入。
2.就業手續:
錄取類別為定向的(指以非全日制學習方式錄取的、以骨干計劃專項錄取的、以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錄取的考生),按錄取時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就業,天津市就業主管部門和學校不為定向生辦理定向就業合同(或協議)約定以外地區或單位的就業手續;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均可以自主就業擇業以及辦理就業手續,與人事檔案是否轉入無關,但人事檔案不在學校可能影響部分行業就業。
十四、檔案及獎勵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是否調入南開大學由考生自行決定,人事檔案如果不調入南開大學,不影響錄取,可能影響部分行業就業,并且將會影響享受部分獎助政策,具體請參考我校現行的學業獎學金、助學金管理辦法,詳見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nankai.edu.cn/碩士一欄中的獎助體系欄目。如有變動,請以學校最新文件為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接收檔案的轉入,國家撥款的各類獎助學金以相關規定為準,其他獎、助、酬金均參照當年相應的文件辦法執行。如有變動,請以學校最新文件為準。
十五、指導教師的確定
報名時無需選擇指導教師,錄取入學后再行確定。
十六、其他
1.請考生將微信綁定個人學信網賬號,綁定方法詳見南開大學研招網http://yzb.nankai.edu.cn/報考指南中的碩士一欄中的報名欄目中發布的《請考生將微信綁定個人學信網賬號》。
2.考生須隨時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各招生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及其他通知均以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
十七、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子郵箱:nkuyzb@163.com
聯系電話:022-23505940
通訊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同硯路38號綜合業務西樓303
郵政編碼:300350
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b.nankai.edu.cn
各招生學院招生咨詢電話及網址:http://yzb.nankai.edu.cn/2557/list.htm
南開大學研究生教育公眾號:nkdxyjsjy
其他未盡事宜或與教育部規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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