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試院:考前重要提示(三):請自覺遵守考場規則!
2026-10-19 來源:教育在線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包含費用、分數等具體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試相關部門公告、院校公告、報名系統提示為準。
【導語】教育在線自考頻道從北京教育考試院了解到《考前重要提示(三):請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已公布,具體如下:
考前重要提示(三):請自覺遵守考場規則!
自學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請考生認真閱讀《考場規則》,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及考試規定。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違紀者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作弊者取消當次考試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違紀作弊行為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以代替考試罪定罪處罰;組織考試作弊的,應當認定為組織考試作弊罪。
為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本次考試全市各考點均已啟用遠程智能監考系統,請考生嚴格遵守紀律,履行誠信考試承諾,共同維護考場秩序。
考場規則
1.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請注意:《準考證》的空白處及背面不得涂寫字跡,否則按違規處理)。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身體健康監測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按照考試院的規定和考點具體要求存放手機等非考試用品。
3.考生可攜帶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進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涂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不準隨身夾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前40分鐘考生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
5.考生進入考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考生在領到答題卡及試卷后,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答題卡及試卷上的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座次號、課程名稱、準考證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答題。考生必須用現行規范的語言文字答題。
7.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
8.試題答案應全部答在答題卡上,在規定的答題區域答題,寫在試卷、草稿紙上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或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9.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監考員。
10.考試結束前申請交卷離場的考生,須先按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從上到下的順序放在桌面上,再舉手提出離場,經監考員檢查無誤并允許后方可離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次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11.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須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員收齊并檢查無誤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12.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熱門推薦:
自考有疑問、不知道如何選擇主考院校及專業、不清楚自考當地政策,點擊立即了解>>
推薦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