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07來源: 教育在線
國家開放大學現已取得所有開設的本科專業學士學位授予權,我院自2017年啟動國家開放大學學位申請工作,目前所有開放教育本科學生畢業時,可自愿申請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按照《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國開學位〔2023〕3號)(以下簡稱“細則”)最新規定,現將申請條件概括如下:
適用于2023年11月29日細則印發之后申請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的學生。
(一)申請學士學位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否則不予授予學位: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承擔專門技術工作和從事科學研究的初步能力。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學士學位:
1.在讀期間受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觸犯法律受到處罰;
2.在讀期間存在考試作弊、替考、擾亂考試秩序等行為;
3.在讀期間存在學術不端、作偽造假等行為;
4.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不能申請學士學位的其他情況。
(三)符合上述條件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達到專業人才培養規定的畢業要求,經審核符合以下學術水平要求者,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一)學生畢業時若已達到學位申請條件的,原則上應在申請畢業時同時申請學位(未按時申請的,可在畢業之日起兩年內提出申請)學位僅可申請一次。
(二)學生畢業時如不符合學位申請條件,在學籍有效期內可以辦理暫緩畢業申請,重修重考相關課程、參加學位語言考試或重新參加論文答辯,符合要求后再申請畢業同時申請學位。
(三)學位申請由國家開放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最終審核,學位評定委員會決定不授予學位的學生,不能再次申請學位。
(四)對已授予的學位,經認定有應撤銷學位的情形時,國家開放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可做出撤銷學位的決議。
(五)本申請條件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見附件。學位申請條件如有變動,最終按國家開放大學有關要求執行。
(六)自2026春季學期起,學生于2026年1月之后取得的“醫學英語水平考試(METS)”成績,不再作為國家開放大學學位英語的認定條件之一,不可用于申請學位。學生已取得的2026年1月及之前的醫學英語水平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可用于申請學位。